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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类论文  
内地与澳门刑事政策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11-10-18 15:33:50  本文已点击 1734 次
 
摘要:所谓的刑事政策就是国家对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所处以的刑罚和刑事态度,包含刑罚与形式态度两个方面的内容。刑事政策从最初的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功效上,随着保障人权基本理念的发展,引申出了刑事政策应与人权保障相结合的内涵。
关键词:内地;澳门;形势政策;比较
一、 刑事政策的基本内涵
(一)刑事政策基本概念
刑事政策从字面意义理解来看,就是刑事法律的政策,但其内涵远比字面意义要丰富。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认为:“刑事政策是国家和社会据以与犯罪作斗争的原则的总和。”[①]国内不同的学者对刑事政策的概念有着不同的阐述,刘仁文教授认为:刑事政策是指代表国家权力的公共机构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围绕预防、控制和惩治犯罪所采取的策略和措施,以及对因此而牵涉到的犯罪嫌疑人、犯罪人和被害人所采取的态度。[②]因而从学者普遍的定义可以认为,所谓的刑事政策就是国家对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所处以的刑罚和刑事态度,包含刑罚与形式态度两个方面的内容。
(二)刑事政策对人权保障的意义
理性主义的刑事政策运动,发韧于欧洲十七八世纪的启蒙思想,贝卡里亚、费尔巴哈、边沁等人以刑罚权的来源为逻辑起点,对专制主义刑罚的任意、专横进行了严厉批判,认为刑罚只有在有效和必要时才是正当的。[③]在当代民主法治社会,刑事政策是否符合自由、正义和人权的标准,能否经得起人道主义的检验是刑事政策的合理性、正当性的重要标准。同时也只有构建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框架和体系,并且在制定和执行刑事政策的过程中充分注重犯罪人的权利保护,才能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④]
二、内地与澳门刑事政策比较研究
(一)大陆地区刑事政策基本内容
我国大陆刑法学师于大陆法系,并以我国特定的国情为依托,是一部颇具大陆特色并含有创新的社会主义发生的刑法。我国大陆地区的刑事政策的发展是与我国的改革过程相适应的一个过程。回顾我国建国后的刑事政策发展历史,可以看出这样一个历史脉络:建国初期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文化大革命这一特殊时期司法停滞,政治运动代替司法职能;1978年以来以“严打”为主旋律的刑事政策;和谐社会主义理念下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二)澳门地区刑事政策基本内容
澳门地区总体来讲,是一个较为宽松的刑事政策地区。澳门的宽松刑事政策也主要表现在对死刑的废除上。1995年颁布的《澳门刑法典》第39条明文规定:不得设死刑,亦不得设永久性、无期限或期间不确定之剥夺自由之刑罚或保安处分。”澳门回归以后,死刑的废除的政策依然没有变。澳门的刑事法律受到葡萄牙的深刻影响,其刑法典虽已经革新,基本本质仍属大陆法系,因而可以说它以葡萄牙刑法为依托,受西方法文化传统影响较大。大陆刑法典第一章第五条即明文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澳门刑法没有将罪刑均衡原则列于法典的首要位置,却也自始至终贯彻着罪刑均衡的精神,确立了其基本原则的地位。[⑤]同时,澳门《有组织犯罪法》在体现以严为主的刑事政策的前提下,也有一些宽的规定.如第15条规定的一些“不受处罚的行为”。因而总体看来,通过澳门的1988年的《反毒法》所列之毒品的极宽范围.并且极大程度上反映了对于刑事犯罪的打击的态度,在刑事政策上任然是趋于严厉的。
三、内地与澳门刑事政策比较研究的意义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以及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刑事政策在预防及控制犯罪、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防治方略方面已经发挥或者正在发挥重要的作用。其本质就是通过预防、控制、惩治犯罪,以达到保障自由、维护秩序、实现正义的价值目标。特别是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重要而关键的时期,社会转型带来很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尤其是严峻的治安形式与犯罪率的剧增已经成为我国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因素。通过树立现代刑事政策思想,做到对犯罪进行合理且有效的社会控制。
结语
我国澳门地区的法律制度体系是比较早建立的同时也是现代化的。伴随着大陆的改革开放,内地地区也进行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与体系的建设.包括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和刑法原则中“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以及确立“依法治国”方略,将“人权”入宪(这里入宪的“人权”仅指生存权与发展权)等。使得中国法律与过去相比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但由于社会体制、传统思想、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原因。司法机制的独立一直都没有能得以普遍的实现并且也没有能够展现出全部的效用。加之在社会转型中来自犯罪激增的压力.使其本来就弱的法律制度与司法体系不堪重负。[⑥]也可以说,中国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是在这一环境与背景下产生和运作起来的。
参考文献


[①] 曲新久著:《刑事政策的权力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年版,第 35 页。
[②] 刘仁文:《论刑事政策的概念与范围》,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
年第 1 期。
[③] 刘远,刘军:《刑事政策与犯罪人权利保护》,载《学习与探索》2005年第3期。
[④] 刘远,刘军:《刑事政策与犯罪人权利保护》,载《学习与探索》2005年第3期。
[⑤] 李慧:《大陆与澳门刑法中罪刑均衡原则之比较研究》,载《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
[⑥] 李晓明:《轻轻重重与宽严相济:域外刑事政策的借鉴(下)——重在从法律制定与司法运作两个层面探究》,载《法治研究》201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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